有線電視收視費先繳、後繳,對誰有利? 3月19日
為有效保障有線電視訂戶收視權益,NCC昨天修正有線廣播電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將納入預繳收視費用履約保證機制,對於預收收視費金額,業者應依公告辦理履約保證。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對於NCC政策表示支持。
NCC表示,鑑於現行預付型商品,都已要求履約保證或替代性方案,以防範發生危機至無法履行契約時,可保護消費者權益。本次修正草案內容中增列消費者後付選擇外,亦提供業者可彈性選擇履約保證方案。
業者一聽到「後付」,就急得跳腳,擔心此舉可能危及有線電視台經營。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朝平表示,電信業者收不到錢可從機房斷訊;但有線電視斷訊要到收視戶家裡剪線,成本太高,因此全世界有線電視業者都採預繳方式。
題綱:
1. 目前台灣各有線電視台的收費方式大約有那些?
2. 各種收費方式的優缺點為何?新的規定有何優缺點?
3. 民眾應如何選擇費率較有利?如何保障雙方的權益?
4. 國外的做法為何?與台灣有何不同?
5. 未來有線電視或數位電視的發展趨勢?
主持人:林意玲社長(台灣醒報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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