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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Ars TechnicaMatthew Lasar撰/伍芬婕摘譯,向奕蓓校對】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對數位電視接收器執照分享制的改革要求,徵求公眾意見。終止電視轉換財務濫用聯合聯盟(CUT FATT)指出,由於許可執照的發放未受到妥善監管,美國數位電視製造商現在得以漫天開價,使得數位電視的零售價格提高。

 

12日的請願書指出,「美國的數位轉換執照核發者像是處於不受管制的「蠻荒西部」中,自由地核發執照,缺乏監督和問責性。結果是,美國消費者支付2030美金的數位電視智慧財產費用,在其他國家只要1元。」

 

CUT FATT估計,美國數位轉換的過程中,基於HDTV和其他數位電視產品所費不貲的許可執照,電視接收器消費者將多支付十億美元左右的費用。CUT FATT指出,「即使美國經濟持續低迷,執政者欲支持國內公司,但這些利益大多會被輸出至外國公司。」

 

CUT FATT包含了兩個業者

在你想像一群數位電視消費者齊聲抗議之前,必須先注意到:根據CUT FATT的請願書,CUT FATT正好有兩名公開成員-HDTV製造商VizioWestinghouse數位電器(Westinghouse Digital Electronics)。(或許有更多的相關業者,不過CUT FATT的網站並未透露更多消息。)

 

Vizio正處於與日本Funai電器公司的爭端當中。Vizio指控其收取總額超過十億美金高額的專利使用費。此為公司的部份價格還是對所有製造商的總合開價仍尚待釐清。Vizio已經要求FCC協助解決此爭端。

 

CUT FATT的請願書指出,FCC早在1996年設立數位電視專利分享標準時,就應該採取管制,使製造商不至於支付過高的專利許可證費用。因此,CUT FATT公開表示,未來若有相關問題,他們會加以考量並採取適當行動。

 

CUT FATT認為,為對抗抬高電視售價的執照發放措施,現在該是採取行動的時候了;特別是政府要求所有新電視都必須是數位電視的條件下。CUT FATT指出導致電視價格哄抬的六大肇因。其中三個是:綁約-製造商必須購買多於其所需的執照數量;未公開資訊-關於支付的執照費用究竟帶給製造商們怎麼樣的權利,這部分始終很模糊;保密要求-要求製造商對於執照擁有者的相關安排必須保密。

 

過多的不確定性

CUT FATT認為日本及歐洲的政策是較為可取的辦法,特別是專利權集資制度(patent pool systems)的部分,在資訊透明的前提下,執照配置以便宜的價格對製造商開放。

 

CUT FATT想要從FCC獲得什麼?顯然是新政策。CUT FATT認為,超過國際或產業相應標準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必須成為專利成員以取得所需執照,這樣的規定違反了FCC的合理與不歧視原則。

 

此外,合理性的舉證責任應由專利擁有者來承擔。專利使用費率的保密應被視為企圖歧視執照權購買者。而且針對在美國販賣之數位電視相關設備,若涉及不公平的執照協定,則FCC委員會應該處以每台DTV至少250美金的罰鍰。

 

最後,CUT FATT希望FCC要求數位電視相關的執照持有者公開他們的執照期限和費用,並且嘗試制訂『自由或「合理及不歧視」(RAND)』的專利權集資制度。

 

427日前,FCC允許公眾對於CUT FATT的訴願書做出評論,CUT FATT則在527日前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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