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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 2009 03 19 記者黃慧敏台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快則今年 6月,慢則年底,全台468萬有線電視收視戶將可自行決定預繳或後付有線電視收視費。NCC並提醒民眾要擔負起使用者付費責任。
NCC 昨天通過有線廣播電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備查。
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黃金益上午表示 ,修正案主要是將預繳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履約保證機制納入規範,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果業者不願提供履約保證,就必須以後付方式向訂戶收取收視費。
黃金益說,其實現行的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並未排除後付,只是消費者必須與業者協商;未來修正案公布施行後,後付將明確化,消費者可以自行勾選。
黃金益進一步表示,履約保證有 4項選擇,業者可以選擇適合自己方式提供履約保證。
對於業者擔憂消費者不認帳或是私接情形嚴重,黃金益說,未來有線電視數位化後,所有帳務系統將會一目了然,業者不必擔心收不到錢;且完整的收費制度可以維護產業秩序,讓有線電視產業發展更健全。
對於可能引發的收費糾紛,黃金益說,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對私自接收有線電視有明文規定,一旦查獲就必須繳交 2年費用;至於合約戶欠繳,則可透過提出民事訴訟處理。NCC提醒消費者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黃金益表示,修正案送消保會後將預告、舉行公聽會,法制程序約需3個月,預定6月公布施行;業者必須在公布施行6個月內完成換約。
他說,快則6月,慢則年底,全台468萬有線電視收視戶將可自行決定預繳或是後付有線電視收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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