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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 2009-04-10  鄭恆峰】

 

針對台灣固網與中華電信的網路大戰,NCC今天開會決議,將依電信法規對兩業者進行調查,若違法屬實可分別裁罰最高50萬與500萬元罰鍰。同時,對於台固批評中華電的收費不合理,「使用越多、收費越高」,NCC也將納入年底修法考量。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NCC已全盤掌握中華電信限縮台固頻寬事件始末,並展開調查。若有違法事實,可依照電信法26條之19項,「濫用市場地位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不公平競爭行為」,處罰中華電信最高500萬元。此外,若台固用戶因此受到影響,根據電信法第65條第2項,「電信業者未依主管機關核准之營業規章經營」,NCC可處罰台固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NCC昨日針對中華電信限縮台固寬頻積極介入協調,最後兩家業者達成初步共識並恢復正常連線。李大嵩強調,NCC絕對不允許電信業者將用戶作為商業談判籌碼,影響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台固指控中華電藉由掌握「最後一哩」的優勢,向其他ISP業者收取高額網路互連費用,且「使用頻寬越大、收取價格更高」,相較於其他國家明顯不合理。NCC表示,中華電要求其他業者的用戶數,須達Hinet的三分之一以上,才願意免費提供IP互連。「然而就以客觀條件來看,很難有任何一家業者達到這樣的要求。」NCC將考量中華電收費的合理性,年底納入修改電信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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