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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張玉漢(北市國會助理)】

 

NCC做為輔導電信產業發展的主管機關已有跟不上產業發展趨勢,例如近來電信互連費價格鬧的沸沸揚揚,終於在電信業者召開記者會、揭露五百多萬用戶恐遭權益受損後,才見NCC介入處理。另有去年十二月,旺旺集團入主中視、中天電視台,NCC光是審查其董監事變更案就拖了好一陣子。

 

互連費價格是否合理早已不是新議題,寬頻市場不競爭的事實也非突如其來。但我們看到主管機關NCC卻無法提前處理爭議,直到媒體披露及消費者申訴後才覺事態嚴重,法規存有缺漏,才緊急召開委員會尋求補救之道。而早在非凡電視台入主台視案,或是自由時報申請綜合台、新聞台執照時便有跨媒體的問題,直到旺旺集團入主中視後才著手進行檢討跨媒體經營,其行政及輔導產業發展之方式,令人匪夷所思。

 

筆者認為惟有行政機關提供有序可循之法律規範,才能徹底保障消費者之權益。且完善的法律規範亦可減少行政部門需付出更多之成本來進行廿四小時監管機房、三不五時審議費率。

 

英國Ofcom每年皆進行電信、廣播產業調查,我國通訊傳播基本法「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之任務,NCC應當將主力放在迅速檢討電信與廣電法規環境與政策,並且應該年年檢視產業結構及科技發展。

 

全文轉引自:http://news.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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