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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開放二類電信 NCC:遠傳與中國移動不能有實質投資行為

 

2009-05-25/聯合晚報/A10/論壇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主委彭芸表示,依據現行兩岸投資法令,陸資來台投資電信服務業部分,仍屬全面禁止。如國內遠傳電信與中國移動欲進行實質投資,NCC將不予核准,若遠傳電信有踰越行為,NCC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彭芸表示,NCC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電信服務業的立場,主要是以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服務業承諾表開放項目為基準。同時考量促進國內產業發展與國際化,提昇產業競爭力,加強兩岸合作與對等開放的原則,以及通信安全保障與消費者權益等層面,建議先行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 (不含網路電話、語音單純轉售等特殊業務)

 

建議開放國內業者登陸投資

 

至於開放國內電信服務業赴大陸投資部分,NCC已就市場發展潛力、飽和度,及資金流動、產業國際化發展、關鍵技術與通訊安全等層面進行評估後,建議開放國內電信服務業者赴大陸投資,但為避免衝擊國內電信產業發展,同時建議依行政院核定通過的「大陸投資金額上限鬆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限制其投資金額。

 

NCC表示,遠傳電信與中國移動簽定股份認購及策略聯盟協定一事,NCC事前不知情。54日邀遠傳電信指派代表到會說明。據了解,遠傳電信確與中國移動簽署策略聯盟及股份認購協議,目前雙方並無進一步實質投資行為。NCC 重申,只要遠傳電信與中國移動欲進行實質投資,NCC不予核准,同時針對遠傳違反現行兩岸投資法令部分,NCC將依相關法令辦理。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指出,有關陸資來台的政策,在電信事業部分,目前政府只準備開放第二類電信,也就是租用基礎的電信網路,進行加值服務的業務,他表示,第一類電信因為涉及最基礎的電信產業,並不在第一階段的開放之列。

 

傅棟成說,第一類電信就是所謂的基礎網路部分,也就是目前國內數家電信業者所經營的業務,但這一類的業務敏感度高,在各國而言,在對外開放上都是採取較為謹慎的態度。

 

他表示,他其實不能代替交通部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政策走向,究竟要不要開放,是交通部及通傳會的事情,但一般而言,大陸的電信業者規模都很大,如果我們開放第一類電信,是否會使得我國的電信事業都被大陸掌控,可是是會被探究的問題。

 

至於第二類電信業務,就是加值服務,就是跟電信業者租用一條線路,進行某種加值服務,這種業務只是賺取電信網路的附加價值,比較不涉敏感。

 

傅棟成:發展兩岸雙向投資

 

傅棟成日前在與媒體交換意見時,對於開放陸資來台的政策,強調有兩個主要考量,一是兩岸之間不可能永遠只有單向投資,雙向是一定要,全世界的談判首先都是先談投資正常化,是經貿正常化的一環,第二,是台灣去大陸資金已超過一千億美元,對岸資金卻都沒有來,這不是一個平衡的作法,所以需要正常化過程去慢慢地處理。

 

他認為,陸資准入,不只是單純的經濟問題,也涉及社會、政治層面,因此要採取漸進的過程,即使香港也是一樣的作法,陸資進入香港其實已花了三十年,而如今陸資佔占香港總資金比率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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