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3/經濟日報/A13版/產業商業1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旺旺中時集團質疑「七大附款」,昨(2)日刊登廣告,正式向NCC開戰,NCC主委彭芸高分貝反擊,譴責旺旺作為,分化委員及刊登委員照片「相當不道德」。
NCC今天將召開委員會,確認對旺旺中時集團所做的行政處分。據透露,旺旺中時集團反擊,以及立法院部份委員批評,壓力鋪天蓋地而來,今天委員會的決議是否會修改,備受關注。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晚間發出聲明,集團發言人吳根成表示,針對中天、中視作的七項附加處分,NCC費盡唇舌,就是未能就確切說明法源依據,這種違法濫權的施政,有關當局如果不加以約束,放任其違法妄為,其直接的影響就是對台灣媒體產業造成重大危害。
旺旺中時集團昨天刊登廣告,內容要求NCC將「旺旺條款」公平適用所有電子媒體,若無法執行,則應立即撤銷,並點名及刊登旺旺NCC副主委陳正倉、委員鍾起惠和翁曉玲照片,要求三人負起責任。
彭芸表示,NCC做出決議後,媒體將焦點放在個人,非政策討論,讓人感到很遺憾。嚴厲譴責媒體利用廣告對個別委員,不管是照片或陳述控訴,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彭芸表示,NCC是合議制,一直非常審慎,媒體辯論焦點如果是政策面討論,NCC非常歡迎,但如果是分化委員,相當的「不道德」。
彭芸說,NCC的附件都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提出,有法律依據,屆時給旺旺中時集團的行政處分,會逐條列出法律根據,「今天NCC並不是針對蔡氏家族做個別動作,因為媒體是公共財,尤其是中視。」
至於未來會不會一體適用?例如非凡董事長黃崧買下台視。NCC法律事務處長高福堯說,「相同情境才會一體適用」,彭芸說,「至少黃崧目前沒有經營米菓事業」,但事後她補充說,蔡家為「異業結盟」,為非頻道業者跨足媒體產業。
陳正倉說,他目前沒有任何評論。翁曉玲表示,已經侵犯個人名譽、肖像及隱私權,這是很不好的示範,NCC一切依法行政,「公道自在人心」,不會因為部份媒體的輿論,就退卻或受到恫嚇。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