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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3/nownews/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第三次江陳會談達成陸資來台共識並發表聲明,目前政府公布的陸資來台第一波規劃開放項目中,包括以加值服務為主的第二類電信事業。對於何時開放陸資投資第一類電信事業?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今(3)日表示,電信事業開放投資,要循序漸進,必須先檢討第二類電信開放成效,才會做進一步評估。
黃重球說,有關陸資來台投資電信產業,目前的規劃是由交通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會(NCC)負責規劃,現在只有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至於設置電信機線設備的第一類電信事業,並不在開放之列。
對於何時開放陸資投資第一類電信事業?黃重球表示,電信事業開放投資,要循序漸進、由小到大,必須先檢討第二類電信開放成效,才會做進一步評估,黃重球笑說:「我如果那麼天才,知道何時開放,就不會坐在這裡啦!」
根據目前NCC的規劃,在開放陸資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中,初期只開放陸資投資「一般」二類電信事業,要看成效如何,才會再評估開放「特殊」二類電信事業,至於第一類電信事業,根本不在規劃範圍內。
NCC說明,所謂「特殊」二類電信事業,包括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網路電話服務」和「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間之通信服務」,除這三項服務項目外,其他的服務項目就歸於「一般」二類電信事業。
全文轉引自: http://www.now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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