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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090608日】

【專案組、投訴組╱連線報導】第四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太鴨霸!《蘋果》接獲十多起民眾投訴,有讀者將頂樓加蓋,或改裝學生宿舍出租,接線收視卻被業者認定私接訊號,竟連繳費戶都被任意斷訊,要求每戶都繳全額費用才願復訊,民眾痛批:「第四台搶錢搶過頭!」消保官表示,業者不該任意斷訊,應與用戶議價或折扣;NCC則已研擬修法杜絕紛爭。

 

民怨沸騰九年來第四台收費爭議不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年初雖公告,共同生活家庭都應視為一戶收費,對頂樓加蓋、學生宿舍等出租行為,則應雙方議價或以打四折或三戶算一戶等處理,但北縣新聞處四月仍接獲六十件、高市新聞處今年迄今接獲二十餘件申訴案。

 

對此,NCC委員李大嵩表示,現階段僅能希望業者配合規範,對公告後仍糾紛不斷,也將盡快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杜絕爭端;他並呼籲消費者,遇業者處理不當可向NCC申訴,會對業者進行了解。

 

「獨門生意欺負人」北市曾先生(三十二歲)投訴,多年前申裝大安文山有線,就將自家與自住的頂樓戶一併接線,但五月間頂樓出租才兩天,業者就以私接為由,要頂樓房客付裝機及收視費;他認為收費不合理拒絕,頂樓連住家竟全被斷訊,「第四台已經是獨門生意,卻只會欺負老百姓。」

 

高市的詹先生則說,他去年將住處隔壁五戶學生宿舍出租,向大信有線電視申裝宿舍第四台,該公司業務從他住處分接五線至宿舍,還表示不需費用,三月住處及出租宿舍竟全被斷訊;他要大信恢復住處訊號,對方竟要他付六戶錢才願意復訊,他不滿說:「這太不合理,已繳費的也不願接回來,很過分!」

 

對此,北市大安文山有線電視業務部主任游鎮鴻說,只要整層出租就是收一戶收視費,頂樓加蓋亦同。高市大信有線電視財管部經理林碧香則說,該公司查獲私接,會要求用戶同意不定期檢查或另付收視費,但費用可酌減。

 

消保官指業者失當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直言,業者應依遊戲規則,政府也該訂強制效力,「業者做法明顯不當,消費者不配合就被斷訊,也拿業者沒轍。」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業者處理私接不該侵害消費者原有的權益。北縣消保官楊舜惠亦說,業者應以書面限期用戶改正,逾期才能斷訊,且業者無權要求共同收費,若不復訊即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將受警告處分。

 

第四台收費糾紛

◎若非同戶收視,偷接第四台訊號恐觸法,若無法證明偷接多久,業者可要求補繳2年基本費。

◎用戶有繳收視費,業者無正當理由卻斷訊,用戶可要求回復或直接終止契約,並可要求當月收視費2倍違約金。

◎業者無權進入民宅內檢查,民眾可拒絕。

◎用戶申請裝機,業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已違法。

※資料來源:台北縣消保官楊舜惠、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

求助管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0233437377

◎消基會:

0227001234

0423757234

072251234

◎各地消保官: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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