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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9/06/17 記者林思宇台】

 

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網路互連費爭議事件受矚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2家業者都無違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未來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牌價1年核定1次。

 

中華電信4月初因台灣固網未依合約繳納租用網際網路頻寬費用,限縮台固頻寬流量,從9.3G縮減至7.3G,經NCC介入後,中華電信恢復原提供頻寬。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中華電信依NCC先前核定的資費標準向固網業者收費,並未違法,台固也沒有違反服務品質,雙方都沒有違法。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經行政告誡2家業者,不可以再犯。

 

NCC表示,業者無論如何都不可以犧牲消費者的權益,未來如果有類似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內,NCC一定會強力介入,對於違法業者,將限期改善;同時將原本2年核定1次的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牌價,改為1年核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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