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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聞2009/06/24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外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祕書職缺,因為有部分NCC委員不滿主委彭芸逕行指派目前擔任政務委員高思博助理的葉寧接任主祕,導致茶壺裡的風暴再度形成。面對這個人事爭議,NCC發言人李大嵩今(24)日低調表示,NCC主秘一職,不屬於NCC旗下13個單位主管之一,所以可以不用送委員會審查,因為NCC組織法中並沒有明文規定。

 

由於第一屆NCC主任祕書吳嘉輝捲入亞太匯網弊案,轉任技監一職。外傳NCC主委彭芸在沒有經過委員會的討論,就決定把目前擔任政務委員高思博助理的葉寧又找回來接任主秘,引發部分NCC委員不滿。

 

對於這起人事案紛爭,NCC發言人李大嵩低調表示,根據NCC組織法,除了人事、會計和政風單位主管不用送委員會審查,其他的單位主管都需送委員會審查。

 

不過李大嵩說,由於NCC主秘一職,不屬於NCC旗下13個單位主管之一,所以可以不用送委員會審查,因為組織法中並沒有明文規定。

 

對於葉寧去年離開NCC時只是十職等以下的專門委員,為何能接任十二職等的職缺?李大嵩並沒有多做回應,僅表示,根據組織法第10條,「NCC置主任祕書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根據NCC處務規則,「NCC主祕職責為:承主委、副主委之命,協調各處公務、文稿初閱、工作報告彙整等工作」,由於NCC委員多是學者轉任,不熟悉行政法令,因此NCC主祕是極為重要的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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