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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2009.07.14╱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市吳小姐昨天向本報投訴,聲稱她是租屋上班族,碰到洄瀾有線電視台工作人員用「亂槍打鳥」方式,敲門叫囂查察「偷接」案,惡形惡狀,令人氣憤。洄瀾電視台答覆,絕無硬闖民宅,而稽核態度欠佳一事,公司會檢討改善。

 

主管有線電視業務的縣府行政暨研考處強調,有線電視業者要求進入民宅維修或查核,必須經住戶同意才得以進入民宅,收視戶可以拒絕業者要求,這是民眾基本權利。系統業者應相對尊重基本權利及隱私,不得隨意闖入。

 

吳小姐投訴說,她住在花蓮市富安路106號的明星大樓,77日晚間6時至8時左右,洄瀾有線電視工作人員大舉進入大樓,對所有未申請第四台的住戶挨家挨戶逐一敲門,不分青紅皂白,一口咬定「偷接」第四台,要求進屋檢查。

 

當時她雖然否認,對方卻一直敲門叫囂,說如不讓他們進入,就是偷接心虛,要她付錢安裝第四台「和解」,不然就賴著不走,還要再叫更多公司的人來找她「談」,她無奈之餘,只好開門讓對方進來查看,查無實據後才離開。

 

事後她問鄰居,知道洄瀾台確實有捉到一些偷接住戶,但用這種幾近恐嚇的騷擾方式,全面清查殃及無辜,應為法律所不容。

 

洄瀾有線電視公司聲稱,當晚公司接獲明星大樓客戶電話通知,電視訊號有衰弱情況,於是派員前往維修,發現公司線路機盒遭到破壞,應是私接線路造成。

 

公司人員一方面維修,另一方面也展開私接稽核作業,絕未硬進民宅,若住戶不願意,公司也不會強行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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