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3/朝鮮日報/記者權大烈/報導】
7月22日,在朝野激烈的肢體衝突下,其間議論紛紛的媒體相關法案得到國會通過。民主黨等在野黨立即宣佈法案無效和場外鬥爭,表現出強烈的反對。廣播電視台工會和部分利益團體也紛紛加入反對媒體相關法案的行列,韓國政壇暫時未免混亂狀態。
當天總會上,民主黨等在野黨議員甚至用鎖鏈封鎖會場門口,拼命阻止國會議長和反對黨議員參與表決。因此,大國家黨和“親朴連帶”(由支持大國家黨前黨首朴槿惠的議員組成的交涉團體)以及一些無黨派議員好不容易參與表決。這勉強達到表決規定人數——148名)。自由先進黨也原本打算參與總會投“贊成”票,但在民主黨的阻礙下,未能進入會場。
此次通過的媒體相關法案包括《關於保障報紙等的自由及職能的法律》、《廣播法》和《網絡多媒體廣播事業法》等的修訂案。隨着此次相關法案的修改,此前一直被禁止的報社和大企業可以在有限範圍內進入廣播媒體業。據評價,以此次修改法案為契機,新軍部1980年通過強行整合媒體、禁止兼營報紙和廣播等措施建立的廣播領域被壟斷的媒體產業結構有望發生一定的變化。
據修訂法案規定,大企業和報社可以持有地面波電視台10%以下的股份。此外,還可以持有有線電視綜合頻道和新聞頻道30%以下的股份,以及網絡電視(IPTV)綜合及新聞頻道49%以下的股份。也就是說,大企業和報社不能獨自擁有或經營任何一家廣播公司。此外法案還包括各種防止壟斷輿論的措施,其中包括閱讀率超過20%的報社不能參與廣播事業等。
此前一直對媒體相關法案的處理持消極態度的大國家黨前黨首朴槿惠在反映自己限制輿論壟斷的主張的修訂案獲得通過以後,表明支持立場稱:“我認為這樣做就可以獲得國民的共識。”但她因為民主黨方面封鎖出入口而未能參與表決。
國會議長金炯旿在民主黨的阻止下未能進入國會大樓,所以將主持權交給了大國家黨所屬的副議長李允盛。《報紙法》以在座162名議員中152票贊成、10票棄權,《廣播法》以在座153名議員中150票贊成、3票棄權,《網絡電視法》以在座161名議員全部贊成的結果紛紛通過。
民主黨黨首丁世均表明了辭去議員職務的意願,他說:“民主黨在院內鬥爭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我和院內代表李康來將辭去議員職務。”在第一次表決《廣播法》時,在座議員人數沒有達到法定人數148人,因此李允盛又重新進行表決並通過了法案。就此,民主黨表示:“這是違反《國會法》的行為,根本無效。”民主黨主張說,其他法案也存在代理投票的疑惑,並決定向憲法法院和一般法院分別提出權限爭議審判和暫時停止法案效力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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