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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9-08-05記者黃以敬、趙靜瑜/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昨天發表六月份烏龍新聞紀實報告,依序為中國時報十七則、蘋果日報十一則、聯合報九則、聯合晚報三則及自由時報二則;新防會並指,其中旺旺中時集團旗下媒體處理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中視、中天電視台負責人變更案新聞,多有「主觀建構」式編寫,未符比例的平衡報導,且未善盡媒體責任,不無「公器私用」之嫌。

 

中時暫無回應

 

中時發言人吳根成表示,他不清楚這是什麼單位作的調查報告,等到了解之後再作回應。

 

NCC五月廿七日以「附款」方式,有條件通過中視和中天兩家電視台負責人變更案後,旺旺中時集團與NCC間唇槍舌劍爭議長達一個多月,因與公眾閱聽權益有關,備受各界矚目。

 

新防會指出,中視與中天六月二日在中國時報及蘋果日報頭版刊登廣告抗議,並點名三名委員(刊照片)不當,類似「通緝」做法欠妥。同時,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六日,中時及工商時報做相關議題報導,批評NCC有六十九則,而報導NCC立場的新聞只有三則,變成一面倒的偏頗作為,自非公正客觀。

 

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六月份合計有四十二則,刊登「更正」者十三則。六月份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各主要報紙則合計二十一則,比去年五十八則減少。

 

新防會並指出,備受爭議的置入性廣告,包括中國時報(二則、中國廣告四則)、聯合報(二則)、聯合晚報(二則),仍未能遵守相關新聞編採規範原則(另有刊未經核准的中國廣告),易使「廣告」、「廣編專輯」及新聞報導混淆不清,均列入六月份錯假烏龍新聞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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