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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廣電總局插手監管大陸網路,最近公布網路電視的監管政策,業界認為監管相當嚴格,部門監管與市場力量正面撞擊,可能引發衝突。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中國廣電總局已發出「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大陸業內人士認為,此通知如同「封殺令」,打擊對象不僅是互聯網企業,還包括現在正力推互聯網電視的家電企業,如TCL、創維、海信、海爾、三星等廠家。而且,對於電信系統的IPTV業務,也是再度打擊。從通知要求看,除了電視以及具備IPTV牌照資質的企業外,其他廠商則暫時被「排斥」。
通知共有四項主要規定,包括:通過網際網路連接電視機或者機上盒等電子產品,向電視機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應該依據相關規定,取得「以電視機為終端」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許可證」。此外,開展相關營運服務的企業,應具有節目播控、節目導視、版權保護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統等。通過電視終端傳播的影視劇,要依法取得相關的許可證;應採取版權保護措施等。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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