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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9-09-03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

 

南桃園有線電視昨天斷訊7個多鐘頭,原因是水利會清理灌溉溝渠時不慎挖斷光纖,受影響戶數有27000多戶,要求比例退費。南桃園強調,未滿1天無法退費。消保官簡秀蓮說,斷訊時間相當於18小時的工作時數,她建議免收1天費用。

 

南桃園位於中壢市環西路的光纖主幹管被挖斷後,斷訊區域涵蓋中壢市、內壢地區,斷訊時間是上午11點到晚間641分,這段時間電視畫面都只剩藍色的螢幕。

 

南桃園︰未滿1天不退費

 

意外發生後報修電話大量湧入,以致不少用戶打了一整天都打不進去,轉而四處投訴要求南桃園比例退費。南桃園強調,按照定型化契約約定,斷訊時間未滿1天,無法比例退費。

 

簡秀蓮說,定型化契約規定,收視戶無法收視、收視不良時,有線電視必須24小時內到修,免除當日收費,斷訊超過10天,應免除當月收費。定型化契約確實沒有規定斷訊幾個鐘頭,應比例退回幾個鐘頭收費的規定。

 

消保官︰應比照8小時計算

 

簡秀蓮強調,1天有24小時,消費者需要睡覺,不可能24小時收視。1天的工作時數是8小時,有線電視1天的費用也應該比照8小時計算較為合理。定型化契約雖未規定斷訊幾個鐘頭該如何退費,但退1天的費用,金額並不高,她建議南桃園免收1天的費用,雙方圓滿解決問題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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