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0-05】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出,明年下半年將設置統一受理網路申訴窗口,邀請業者、非政府組織及政府機關代表組成財團法人的民間機構,讓民眾在網路有任何疑難雜症,可提出申訴。
提到網路主管機關,一般人可能會聯想到 NCC。不過,NCC法律事務處處長高福堯接受 10月號「全球中央」雜誌專訪指出, NCC主管第一、二類電信事業,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如Hinet)是第二類電信事業,由NCC主管,但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如各大BBS討論版)並非第二類電信事業,是由各權責機關管理, NCC並不是網路的主管機關。
他也認為,實體世界的行為會因類型不同涉及不同專業判斷,分別由不同專責機關管轄。考量網路行為的多樣性,如果指定單一主管機關管理各種行為,此主管機關是否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法律依據,恐有疑慮。
有關網路犯罪防制議題,由 NCC負責邀集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及金管會等相關機關組成「防制網路犯罪技術工作平台」,共同研議網路犯罪防制措施。今年1月起,NCC也建置完成「傳播內容申訴網」,供民眾陳情網路內容不妥或違反分級規定等事項。
NCC 明年下半年也將設置統一受理網路申訴的窗口,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在專訪中表示,NCC將邀請業者、非政府組織代表及政府機關代表組成一個財團法人的民間機構,處理民眾申訴案件。
他說,民眾在網路上有任何疑難雜症,不知該求助哪個單位,都可以提出申訴,將由此民間機構判斷應該交由哪一主管機關處理。
NCC法律事務處專門委員黃文哲表示,「 所有的秩序並不是靠主管機關和法律來維持的」,讓網路有秩序、讓民眾信賴網站是應該努力的目標,有主管機關、有法律,只是保障秩序的手段之一,絕對不是唯一的手段,民眾的自律才是最重要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