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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9-10-08記者徐毓莉】 |
消費福音 |
最快年底前實施NCC官員表示,目前民眾收看有線電視系統通常須先預付費用,根據現行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繳費期限有月繳、季繳、半年繳等,其中月繳,通常是本月就先發出繳款通知,繳下個月的款項,NCC昨新出爐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版本,較現行規定新增「當月繳」制度,例如十月份的款項,在十月底之前繳交即可。但若是季繳、半年繳等,則仍須事前繳。
NCC表示,該修正草案會再送消保會審查並進行預告,最快今年底前上路。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朝平表示,會再與NCC協商出一個合理的時間。
民眾姜梅蘭說:「當月繳也不錯,不過預繳有優惠,我還是會選預繳。」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副教授羅世宏說,多一個當月繳選擇,對消費者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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