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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陳俍任/台北報導】

 

立法院明天將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明年度預算,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批評,我國行動電話業務費率仍比香港高出六點八至八點三倍,ADSL服務電路月租費更高出日本八點五倍。中華電信的網外通話費,還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調降空間。NCC應重新檢討資費公式,維護消費者權益。

 

NCC回應指出,早就連三年強制三大電信業者調降最高資費,年底還會再檢討。

 

預算中心說,NCC雖然已在今年公告調降行動電話業務三項資費方案,但仍高於鄰近國家與地區。根據消基會公布資料,以今年四月一日調降之後的中華電信八八型至一六八八型費率,與香港SmarTone的六八型至二九八型相比,在網外通話費率方面,中華電信每分鐘通話費在新台幣五點九九至九點四二元,香港SmarTone則為零點八八至一點一四元。

 

中華電信行銷處長楊桂芳則指出,消基會日前的報告數據有問題,各國電信費率有其各自條件,人民所得高低也不同,不能拿單一費率作比較。中華電信每個資費方案,也各有不同條件,消費者可自由選擇,若選到最適合自己的費率,可能比其他國家還要便宜。

 

她以低資費為例,指中華電信的低資費就是亞洲各國第二便宜,只比香港貴一些,但香港聽語音留言語指定轉接要收費,中華電信不用。至於立院預算中心認為「網外通話還有百分之五十降價空間」,楊桂芳表示根本不可能。

 

針對ADSL上網費調降部分,楊桂芳指中電電信內部有在研議調整,但各種方案都還在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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