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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9-11-09記者黃慧敏】

 

黨政軍退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提出兩案,甲案限制黨政軍直接與間接投資比例,乙案則是完全禁止直接投資,未來將召開公聽會後再定案。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通訊傳播基本法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都反對黨政軍介入經營廣電媒體,NCC也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修法;也因為茲事體大,NCC在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時,特別抽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條文,提出甲、乙兩案,將邀請學者專家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交委員會討論定案。

 

NCC委員翁曉玲解釋說,甲案明訂政府、政黨,以及他們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或他們受託人,直接持有廣電事業的股份,不得超過5%、間接投資的股份不得超過10%;乙案則是禁止黨政軍直接持股,間接持股不得超過10%

 

陳正倉表示,由於時空環境已不同,媒體環境也有所改變,各界要求產業發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相關條文是否要修正,或是修正到何種程度,將邀集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再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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