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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2009-12-18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明年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率」上限,經過審議委員會五次開會討論,終於在昨天(17)晚間,決議調降15元,由530元降為每戶每月515元,台北市表示,調降15元的考量,是基於業者的合理營運成本、訂戶權益考量下,決議明年北市有線電視費率上限,訂為515元。相較於北縣520元,還低5元。

 

台北市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經過五次會議,確定台北市99年度明年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率」,由今年的每月每戶530元,調降為515元,調降了15元,這也是前年從550元調降為530元之後,調降較大的一次,台北市觀光傳播局長脫宗華表示,明年度台北市的有線電視費率確定調降15元,也附帶要求業者要加速數位化、進行纜線自主管理、強化網路訊號穩定及設置24小時服務中心。

 

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台北市一共有9家有線電視業者,審議過程中,還有兩家業者表示希望調漲為560元,不過基於業者營運成本、訂戶權益等多方考量,決議明年度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率上限還是調降15元,訂為每戶每月515元,而目前已經決議明年度有線電視費率的縣市,以台南市、高雄市500元最低,台北縣、屏東縣則是每月每戶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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