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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NOWnews/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8日表示,富邦媒體公司與巧幫手公司在富邦MOMO購物台播放的「巧幫手草本肥皂草護色洗潔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富邦媒體30萬元罰鍰、巧幫手20萬元罰鍰,並命其等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巧幫手草本肥皂草護色洗潔粉」節目廣告宣稱「日本熱銷No.1」、「日本媽媽的最愛」、「在嚴格要求環保的日本社會中 是家庭主婦及上班族 共同指定的優良產品」等內容,但富邦與巧幫手均無法提供相關事證。

 

同時,廣告中有「美容師 YUMI」、「主婦 金本サチ」2人見證,但公平會發現,該2人為住在桃園市與台北縣三峽鎮的本國人,公平會指出,廣告中雖然沒表示該2人為日本人,但以「YUMI」、「金本サチ」為名,且以日語介紹商品功效,已使一般消費者誤認為是日本家庭主婦見證的熱銷商品,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也表示,廣告中一再宣稱商品含「肥皂草」成分,如商品名稱為「巧幫手草本肥皂草護色洗潔粉」、或廣告中肥皂草去油污實驗,並稱商品為「石鹼草の洗劑」、「植物性天然環保配方」、「天然的成份不傷手」等,但原料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原料品質成分分析表,並無肥皂草成分,富邦媒體、巧幫手也無法提供商品含「肥皂草」成分的證明文件,所以廣告宣稱含「肥皂草」成分等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此外,公平會還指出,廣告之字幕及節目主持人一再宣稱商品「抗油污」、「去污力強、超強抗油污」、「省時/去污/不費力」及優秀去油力等內容,現場(或預錄之VCR)並表演商品可快速、輕易洗除沾染醬油、果汁、簽字筆筆跡之衣物,泛黃衣物、毛巾、織花桌布、球鞋,沾染污垢之流理台濾水槽及畫上簽字筆筆跡之皮包等情形,給人的印象即不論水性、油性污垢,商品均可快速、輕易洗除,但經巧幫手公司實地操作時,商品對於沾染油性印泥、回鍋油、油性簽字筆及奇異筆之衣物,並無法像廣告所示的快速、輕易洗除,顯與事實不合,亦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全文轉引自: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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