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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日蘋果日報】

 

反色情、反暴力和保護善良風俗,永遠是獨裁者控制新聞自由最喜歡的藉口。但是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新聞自由與色情暴力還是有所區別,把立委打架視同街頭暴力,NCC對許多電視台開罰,若是在美國,恐怕非打憲法官司不可。

 

國會議員打架不是好事,但它具有作秀成分,並非真正的暴力。它有強烈政治意涵,無法與街頭暴力相提並論。去年韓國國會出現鐵條鎖鍊打群架,其暴力元素不在台灣之下,但無人當作暴力新聞。台灣的NCC這般見識,在國際上真是一大笑話。

 

如國會肢體衝突會教壞囝仔大小,街頭示威活動更是如此,以此類推,為了淨化電視新聞,為了保護兒童,NCC豈不慢慢向中國的「中宣部」看齊。民主國家的新聞自由全靠專業自律,NCC保護兒童的道德口號,實際上卻扮演管控媒體自由的角色。

 

不應干預新聞自由

 

社會上暴力情境無所不在,幾乎鋪天蓋地而來,尤其是電玩充滿赤裸裸的虛擬暴力場面,對青少年身心傷害最大,政治上的暴力根本有暴無力,純屬表演性質。NCC管不到電玩,拿政治新聞開刀,好像作了一件善事,其實它在壓縮新聞自由的空間。
NCC
負責規範媒體產業,但不應干預新聞自由,這兩者的價值判斷大不相同。遺憾的是,NCC該管的不管,不必管的管太多。像這種事,只會更加貶損NCC的權威,讓人看笑話,不會增加任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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