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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經濟日報/A21/專題 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謝穎青說,由於時空背景改變,限制黨政軍以正常的方式投資媒體,欠缺正當性。黨政軍退出條款應另立政黨法加以規範,不要再為難媒體,也不要將黨政軍汙名化。

 

謝穎青建議,NCC希望藉著限制黨政軍涉入媒體的程度,其實應該以修正廣電法施行細則方式,而不是訂出限制黨政軍持股低於10%的法案。NCC應思考修法的目的是,將對產業的妨礙降到最低,而不是進一步的管制。

 

如果NCC對黨政軍涉入媒體有疑慮,就要立法管理,應限制黨政軍不能持有頻道或廣電平台。謝穎青認為,內容提供者不會對政治有所干預,真正對媒體有操控權力的是通路與平台,這也就是國內為何每年都會上演頻道大戰。

 

謝穎青建議,NCC要防止黨政軍干預媒體言論,首先應該改善現有新聞頻道位置與集中化的現象,同時限制有政府投資的媒體不做政論節目,而不是在股權或董事長、董事成員結構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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