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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擬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 業者:不應限制特定對象 學界:有政治干預之嫌

 

2010-03-26/經濟日報/A21/專題 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計劃修改廣電三法,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限制,產學界雖各持有不同意見,但都認為法規必須考量現有產業發展需求,尤其台灣正邁向數位匯流的時代,政府也積極推動數位內容產業之際,管制應該適度。

 

產學界認為,過去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立法立意良善,但為因應數位匯流,提振台灣傳播產業才是當前要務,尤其是現在社會氣氛已邁入開放、自由,閱聽大眾對訊息內容的判斷力也愈趨理性,因此對黨政軍與媒體之間的關係,應找出更合法、合理的模式。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李淳表示,台灣是自由經濟市場,黨政軍條款是過去時代的產物,已經與現狀脫節,導致部分業者朝數位匯流發展時受阻,長期來看對產業發展並不利,也會讓台灣在數位內容的競爭力趕不上國際潮流。

 

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數位廣播電視結合通信、電腦、消費性電子功能的3C技術匯流,帶動電信通訊、電腦網路、民生消費電子產業及傳播內容等4C產業的需求,提供數位內容產業、數位多媒體接收器、數位電視機等關連性產業寬廣的商機,並提升整體數位經濟產值。

 

目前國內電信傳播產業規模已達4,000億元,其中與數位內容相關的產值超過千億元。隨著數位匯流發展愈趨多元、成熟,未來市場潛力很大。產業界人士認為,NCC對廣電媒體投資限制應全面解除。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執行秘書劉莉秋表示,數位匯流已經是目前市場現況,國內各大手機、網路業者已不再是過去的單一角色,不但能提供電信、網路服務,也是內容提供的載具,若限制特定對象投資,等於限制業者自由發展的機會。

 

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謝穎青指出,現今媒體環境、型態都與戒嚴時期大不相同,過去相關法條完全禁止黨政軍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廣播電視媒體,對媒體、電視、電信產業朝數位匯流趨勢發展造成阻礙。

 

現行法令也讓產業發展出現矛盾之處,謝穎青指出,按照NCC的修正案,黨政軍間接投資僅有10%,擁有交通部33%股權的中華電信,因為有官股色彩,不被允許自己經營規畫隨選視訊(MOD)的內容,但數位匯流後,MOD就是頻道,因為法令與現狀不符,才會出現這種怪現象。

 

也有人對解除限制黨政軍涉入媒體持相反意見,認為NCC應通盤考量媒體環境的變革,從技術上分階段處理、制訂政策,對黨政軍與媒體之間的關係,應更明確的規範。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劉昌德分析,目前多數衛星廣播電視頻道已能在自由商業機制中存活,如果全面開放黨政軍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恐有政治干預之嫌。劉昌德建議,政黨、軍方應全面退出,完全與媒體脫鉤。政府應在有約束、有條件的情況下,給廣電媒體補助或協助,出發點應符合公共利益,也不可將媒體視為投資管道,藉此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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