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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nownews╱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1)日公布主委彭芸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不同意見書」,彭芸針對修正草案中的「問責機制」、「置入性行銷」、「廣告分級制」和「要求新聞報導的真實與公平」表達不同的看法。彭芸並以「往前看、向前走」為結論,認為台灣要成為「華語文創中心」,NCC應該要和媒體一起成長學習,而非用重罰阻礙媒體發展。

 

對於NCC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中引進歐洲的「問責機制」,明訂媒體內部應成立倫理委員會,NCC成立內容諮詢會議,並有罰則來管理媒體。

 

彭芸認為,台灣因屬於美國商營電視體制,加上過去歷史因素,「問責機制」要「立即」看到效果似乎不易,因此反對處罰手段,建議應先實施「問責機制」一段時間,視實際成效,再檢討是否把罰則納入規範。

 

至於置入性行銷部分,彭芸相當贊成新聞和兒童節目不得有置入性行銷,但是對於修正草案中「政府不得贊助節目」規定,彭芸則持反對看法。

 

她認為,贊助和置入性行銷是不同的,因為贊助清楚標明贊助單位,民眾可以很清楚判定這節目有無對價關係,彭芸並以民調資料,來強化目前台灣民眾已有很高的判斷力,同時拿出由新聞局贊助,在國家地理頻道播出的台灣風土民情、歷史典故的節目,來表達經由政府贊助,反而能讓世界看到台灣之美。

 

對於修正草案中,NCC將要採取廣告分級制,在28頁的不同意見書中,彭芸就花了11頁表達反對意見,顯見她的重視。

 

彭芸認為,過去我國廣告沒有分級,但是廣告內容有相關法規管理,若將來採分級制,勢必增加廣告製作成本,而這成本最後仍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此外,廣告屬文化創意一環,外界實在不宜對廣告創意給予太多干涉,政府更不應該以法律介入。彭芸並且舉出美國和英國處理廣告的例子,呼籲NCC與廣告業者和公會討論一套大家都可接受的方法。

 

最後,對於修正草案中「要求新聞報導的真實與公平」的規定,彭芸認為,新聞報導當然要真實,但是許多不願現身的「深喉嚨」,的確會讓新聞運作上會出現困難。而目前媒體在新聞處理上,都是採取前後新聞報導方式平衡,且公平定義為何?學界都有不同的解讀。

 

因此面對修正草案中,對新聞報導不公或不實的重罰規定,彭芸認為,在不公和不實的定義未明確之前,這樣的處分太過嚴苛,建議只要依照現行規定,配合「真實惡意」相關原則,加以規範即可。

 

彭芸並以「往前看、向前走」為結論,認為台灣好不容易有了「言論自由」,NCC身為主管機關,更應該要謹慎行使職權,如果希望台灣要成為「華語文創中心」,NCC應該要和媒體一起成長學習,而非用重罰阻礙媒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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