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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nownews/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最快在今年6月,民眾繳交有線電視費用可以選擇「先享受,後付款」的方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8)日公布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定型化契約修正案,將只能「預收」方式增訂也可「後付」。NCC表示,將會提供業者4種方式進行履約保證,以保障預繳收視戶的權益。

 

NCC說,第一種做法,就是業者可以在金融機構開信託專戶,不然就是由金融機構開具履約保證書,或是請業者在金融機構成立履約保證準備金專戶,最後則是必須是NCC許可的履約保證方式。

 

至於業者要繳多少的金額做為履約保證?NCC表示,因為各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收費額度和繳費方式不同,經研究後,最後決定民眾若預繳1個月的收視費用,業者必須提撥1%的費用做為履約保證金、預繳2個月,要提撥3%、預繳3個月,要提撥5%、預繳6個月,要提撥10%、預繳12個月,要提撥20%,也就是說,如果業者預收的月份越多,履約保證金的額度就越高。

 

對於NCC通過這項修正案,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表示,自1998年發出第一張有線電視系統商執照開始,就從來沒有發生過因財務出現狀況而斷訊的,NCC應該要把這些風險係數評估進去,而不是一昧要業者配合。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說,未來在技術執行面上會和NCC溝通,同時會向NCC溝通要如何動支履約保證金,基本上,NCC和業者應該是伙伴關係,政府要好好思考如何扶植產業發展,而不是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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