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2009/03/26林淑惠/台北報導】
台視、中視等無線主頻節目最近在中華電信MOD平台播出,屢被蓋台,引發收視戶抗議,中華民國衛星電視發展協會昨(25)日舉辦一場「固網管理規則修正條文草案座談會」,與會人士建議在現行有線電視廣播法中明列無線頻道也能在它類視訊平台享有「必載」(must-carry)權益,以排除存在業界多時的頻道內容授權、與MOD蓋台等問題。
銘傳大學專任副教授陳光毅建議,各界在正視MOD遇到的發展瓶頸同時,也應要求中華電信對等開放最後一哩,目前中華電信最大股東仍然是交通部,如果要解決新進業者最在意的最後一哩,仍舊掌握在中華電信手中的問題,最好方式就是由交通部出面,將中華電的網路事業獨立成立新公司,並將最後一哩開放給新進業者使用。
工商時報總主筆鄭優強調,中華電信配合政府政策發展IPTV,但被要求不准發展數位內容,造成MOD收視戶只能看到不完整的頻道、成為二等收視戶,權益嚴重受損。而無線電視台在MOD遭遇的蓋台問題,他建議NCC及相關單位在修法時,應該對它類平台以更前瞻性的態度予以開放,也能藉此讓無線電視台不再只能靠廣告收入支撐營運,未來透過節目授權、收取授權費,為無線電視台業者開創更多利機。
中央研究院教授施俊吉建議在衛管法中加入有線電視收視費比照水、電、電信等費用採用後收機制,並認為應該讓MOD等它類平台在跟有線電視業者競爭時,能夠擁有真正競爭的環境。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系教授周韻采則對MOD採購頻道內容時,受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透過與頻道內容業者簽訂排它條款的抵制,造成已在有線電視上架的內容、無法同時在MOD上架,建議修正通傳法時,應明文規定有線電視業者不得對其它視訊平台做出差別待遇。
中華民國衛星電視發展協會理事長謝穎青則舉國內目前已有214家衛頻道內容業者取得入境執照,但3分之1由有線電視系統台代理,與有線電視簽訂代理合約者超過一半為例,強調內容掌握在有線電視業者手中不公平現象,建議未來在修法時,應該建構一套內容自由進出、自由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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