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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8/工商時報/記者周慧如/特稿】 

 

2006年,NCC在國人期盼下成立,責任之重,不言可喻。但成立3年以來,委員們僅憑外行之見,專斷決策,對產業發展與市場競爭造成掣肘,令人喟歎,有NCC,還不如沒有。

 

如陳副主委所言,不能把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視為一個單純的人事案,但為何聽證會是以董監變更為名,對中視中天之正常運作進行干擾?把一個言論集中化和跨媒體經營的大帽子扣在兩家電視台的董監人事案上,甚至提出一些連法令依據都找不到的附款,要求限期照辦。這絕非僅是兩家電視台的「小事」,而是政府機構行使權力是否過當的「大事」。

 

NCC認為,中視、中天與中時因「市佔率達20%以上,影響巨大」,恐將導致言論單一,因此若干附款都在這個「恐將」的假設論調上,做出種種有違市場機制、沒有法源依據的限制。

 

首先,中視、中天與同集團旗下的報紙,媒體屬性不同,20%市佔率是根據廣告收入?還是閱讀率的加總?亦或NCC把報紙訂戶數和電視收視戶相加所得到的一個數字?

 

其次,證諸各國發展歷程,媒體的言論單一,往往存在於政治專斷、民情未開的社會,以台灣民主發達、社會多元的程度而言,早已過了媒體有能力壟斷言論的時代,NCC低估了消費者對媒體產業的要求,當然也自以為是的認為「三中」就是言論一言堂。

 

政黨輪替後,依法行政,是人民對政府最基本的要求,但NCC昨天的表現,卻讓國人看到一個動輒擴權的太上政府。有人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NCC連一個「錯誤的通案政策」都還沒訂定,就判了中天中視七大罪,除了證明政府無能,還能證明什麼?

 

全文轉引自: http://www.chinatime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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