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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3/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旺旺入主雙中案餘波再起,中時上周指部分人士發表詆毀言論,是造成NCC設旺旺條款的「禍源」,包括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財訊記者田習如、台灣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天下雜誌林姓前記者等人,前天都收到存證信函。

 

信中分別指出他們在各媒體發表過的評論或專題,對旺旺集團、中時媒體或蔡衍明個人汙衊,要求七天內提出證據,不然就回信道歉,中時將不咎既往,否則將追究誹謗刑責與求償。

 

接到信的當事人都很錯愕,莊豐嘉直指中時要殺雞儆猴,造成寒蟬效應;中時爭取新聞自由,卻反過來控制言論自由,台灣記協將串聯媒體人發起反制。國內傳播學者也看不下去,醞釀連署批判。

 

管中祥指接到信時「好笑又好氣」,很難想像現在的台灣還有這種事。媒觀會日前開記者會,要求中時回歸媒體本質,否則將發動民眾拒看三中、拒買旺旺食品,中時集團因此認為管中祥「煽動群眾」。

 

管中祥認為,中時做法某種程度是公開恐嚇,公民團體對公共事務的討論都不見容,他與莊豐嘉、田習如等人都不會道歉,將與律師討論後續動作。

 

田習如說,她在財訊寫的專題,提及蔡家是「紅」頂商人,沒想到因此接到存證信函,財訊社方全力支持她,未來也會持續處理。

 

至於在天下雜誌寫「報告主任、我們買了中時」一文,接到中時存證信函的林姓前記者不願表達意見,但天下雜誌回應「報導出來的都有把握,也會力挺前記者」。

 

中時集團發言人吳根成回應指出,中時做法可受公評,公共議題可討論,但涉及抹黑抹紅等人身攻擊,中時集團要維持聲譽。

 

NCC發言人李大嵩指出,NCC委員目前沒人接到中時集團的存證信函,雙中案是全體委員決定的,中時集團有意見可循體制提行政訴訟,別再針對第三者發出存證信函。

 

全文轉引自: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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