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3/自由時報╱記者許敏溶、趙靜瑜/台北報導】
旺旺中時集團認為媒改團體的學者意見及記者報導是導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做成不利決議的主因,日昨先後對媒觀會董事長管中祥、台灣記協會長莊豐嘉、財訊記者田習如、天下雜誌前記者林倖妃四人寄出存證信函,要求當事人認錯,否則不排除提告。
2學者2記者收到存證信函
對於旺旺中時集團大動作,當事人直覺反應是「離譜、太扯」。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據他了解,NCC委員並沒有人接到旺旺中時集團的存證信函,NCC對旺旺中時集團的三中媒體做成的附帶決議是NCC委員所做決定,旺旺中時集團有意見可循體制內管道,提出行政訴訟,回歸理性作法,不需要再針對第三人發出存證信函。
管中祥:堅決悍衛言論自由
十日收到存證信函的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則是覺得好氣又好笑,他認為自己只是行使公民權中的言論自由,所以他不會道歉,也歡迎來提告。
管中祥透露,此舉已經引發傳播學者反彈,下週可望發表聯合聲明,一起捍衛台灣民眾的言論自由權,也呼籲旺旺中時集團回歸社會公器角色,發出存證信函只會引發反效果。
財訊雜誌主編田習如表示,她既不解也不明白,因為她只是在去年十一月撰寫一篇關於中時集團被蔡衍明買下的文章,主題是台灣媒體二次香港化,內容提及「紅」頂商人蔡衍明,沒想到旺旺中時集團認為這個字眼妨礙其名譽,要求她認錯道歉。
田習如表示,她不會道歉,也不覺得自己有錯,若中時要告,社方將全力支持。
學者投書表達看法 也不行
台灣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在十一日接到存證信函,起因是莊豐嘉在自由時報一篇投書提及蔡衍明對中國上級「卑躬屈膝」,蔡衍明認為這是NCC設置附帶決議的原因,影響中時利益,要求莊豐嘉道歉,否則將提告。
莊豐嘉表示,投書內容是根據雜誌社一篇文章的報導,如何去影響NCC的決議?但也凸顯旺旺中時集團作法的離譜,以及旺旺是拿大砲打小鳥,自己利用跨媒體優勢修理別人,卻不准別人批評,態度傲慢。
管中祥表示,在天下雜誌撰寫「報告主任,我們買了中時」一文的前天下記者林倖妃,也收到旺旺中時集團寄發的存證信函,記者昨晚致電林倖妃,但她不願意表示意見。
中時:對方惡意抹黑
中國時報社長兼發言人吳根成昨天表示,只要是對於旺旺中時集團惡意抹黑,沒有事實就詆毀集團的任何言論,就會採取行動維護集團權益。
全文轉引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