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聯合晚報2009.06.17╱記者唐孝民/特稿】

 

對中華電信與台灣固網的爭議,NCC認為雙方都未違法,至今協調11次也無結果,只能揚言祭出核定牌價機制;但從NCC近期處理旺旺集團入主三中董監事變更案的作為強勢,相對於處理中華電與台固、速博間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爭議時的束手無策,不免讓人認為,似乎NCC對於政治表態的興趣,遠大於關心消費者權益。

 

NCC雖為獨立機關,但回顧NCC成立的背景,組織法立法的過程,乃至實際運作的結果,似乎印證批評者對NCC一開始就植入「政治DNA」的質疑,但NCC的任何決定,動輒攸關上兆產值的通訊傳播產業發展,一旦NCC委員用政治有色眼光對個案進行裁量,政治凌駕專業的結果,勢將讓通訊傳播產業前景堪慮。

 

依法行政是準則,也是普世價值。但NCC在處理榮麗集團入主三中 (中視、中天、中影)案,以及旺旺集團入主三中 (中視、中天、中時)案,前後不同的標準與作為,只是凸顯了NCC體內的政治基因作祟。

 

NCC的進退失據,也表現在處理中華電信與台固、速博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的爭議。中華電信與台固間對於互連費用收取標準的認知落差爭議,早在今年初就已爆發,NCC雖然介入協調,卻以商業行為為由,該作為,卻不作為,導致4月初的網路斷訊危機一觸即發。

 

如果說,三中案影響百萬收視戶權益,中華電信與固網業者間的互連費爭議,亦有上百萬的網路使用者受到影響。兩案皆屬商業行為,所涉及的消費者權益範圍不相上下,但NCC擇政治敏感度高的三中案強勢介入,卻對相較之下不具政治議題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爭議束手無策,導致民眾對NCC立場與作為客觀性的質疑,NCC委員會難辭其咎。

 

榮麗集團入主「三中」案,旺旺集團入主「三中」案,NCC前後兩屆委員不同的處理態度與作為,一樣反映了NCC在面對數位匯流的不同心態。

 

面對資訊快速流通,NCC成立的最主要任務,就是為數位匯流時代奠立發展基礎,在數位匯流的觀念下,不同的媒體介面,都是提供資訊流通的平台,NCC在處理跨媒體整合時,應以更前瞻性的數位匯流眼光,而不是走譁眾的政治路線,因為政治向來只是短線炒作,絕對不利於需要長期健全發展環境的通訊傳播產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B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