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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7nownews/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與台灣固網今年48日到9日因為網路互連費費用爭議,導致中華電信採取限縮頻寬方式反制,當時還引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滿,並調查雙方有無違法行為。NCC發言人李大嵩今(17)日表示,經調查後,因雙方無損害消費者違法情事,給予行政口頭告誡,未來不得再度發生類似情形。

 

中華電信與台灣固網之所以互嗆,原因是台灣固網今年年初認為中華電信網際網路頻寬服務費用太高,因此暫緩支付款項,並向NCC申請仲裁,希望能與中華電信重談新約。

 

不過中華電信從48日下午3點開始,以台灣固網違反雙方合約內容,採取限縮頻寬方式反制,NCC聞訊後,立即派人進駐雙方機房注意流量,並進行協調,在台灣固網願先支付費用交由第3人保管後,中華電信在49日上午940分恢復頻寬,讓爭議告一段落。

 

但是雙方爭議卻引發業者因商業利益損害消費者權益疑慮,NCC經過兩個月調查後認為,中華電信有依照批發價跟台灣固網議價,並沒有違反電信法第26條之1「濫用市場地位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不公平競爭行為」,而台灣固網雖然當時遭到限縮頻寬,但是因為沒有接獲消費者申訴案件,所以並未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NCC發言人李大嵩說,基於以上因素,僅給予兩家業者行政口頭告誡。不過,李大嵩強調,如果再發生類似情事,NCC會依據相關法規給予更積極的作為,不會讓業者因商業利益罔顧消費者權益。

 

李大嵩表示,中華電信和台灣固網對網路互連費用已達成共識,中華電信最晚下週三就會提報新費率給NCC。而NCC也已經成立工作小組,將參考國際案例,針對網路互連費標準進行法規檢討。

 

全文轉引自: http://www.now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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