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9-06-30林淑惠/台北報導】
無線電視釋照,將首開競標先例!交通部初步決定釋出最多5張無線電視台執照,並首度以競標方式出售無線電視台頻譜。同時,NCC昨(29)日透露,考量業者未來獲利表現,希望透過修法、讓未來取得數位無線電視台執照業者也能在頻道經營電視購物,同時針對部份頻道、允許業者採取收視戶付費機制。
NCC昨日強調,競標時程要等交通部通知,最快年底、明年初展開執照競標,明年正式發照。
據了解,超過10家業者已表達高度興趣,外傳包括既有5家無線電視台業者、壹傳媒、金傳媒、自由時報等業者表達興趣,而一旦開放無線電視台經營電視購物頻道,已經營3個momo電視購物的富邦,以及一直希望擴大食品販售平台、跨入電視購物市場的統一集團,未來是否參與角逐?則受到市場關注。
交通部昨日針對此表示,確實已委託日本野村展開無線電視頻道釋照進行細節評估及規畫,完成評估報告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拍板,交通部強調,完成規畫後、將由NCC負責頻譜競標作業,執照拍賣的時間點,可能落在明年。
交通部強調,無線電視台使用500MHZ左右的頻譜,既有5家無線電視台業者目前取得的頻率分別在24、26、28、30、32,並採用類比訊號播送,還空出來的25、27、29、31、33等5頻段,未來將統籌規畫釋出高畫質(HD)數位電視頻道執照、最多5張,如果參與競標家數在5家及以下,則以X-1原則發放執照,也就是說,如果只有5家參與競標則只發放4張、4張爭取則只發3張,依此類推。
由於這次是國內首次採用競標釋出無線電視頻道,因此,業界已傳出多家業者以鴨子划水姿態展開佈局,NCC指出,目前業界最關心的是,數位無線電視台幾乎未來光靠經營廣告、不足以支撐公司營運甚至獲利,因此,NCC正參考國外經驗,除了公共頻道之外、允許無線電視台可以經營電視購物的可行性,也正著手研擬修改相關法規中。
除此之外,NCC也有意比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向用戶收取收視費模式,打算未來也能讓無線電視台業者針對數位電視頻道或VOD隨選視訊等節目,採取付費機制,以增加無線電視台的營運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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