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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9-07-02崔慈悌/台北報導】

 

     通傳會(NCC)昨天修正相關辦法,因應地球電台執照的整合管理,將執照有效期間由3年延長為5年,並將升頻器與高功率放大器等,納入電台執照應記載事項。會中也通過許可亞洲衛星電視申請在台經營「寰宇新聞二台」頻道,頻道屬性為新聞台。

 

     NCC委員會議昨天通過「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及「衛星廣播電視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修正草案。

 

     NCC表示,為因應地球電台執照的整合管理,並力求NCC核發地球電台執照有效期間一致性,因此參照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0條規定,將「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台管理辦法」及「衛星廣播電視工程技術管理辦法」的電台執照有效期間由3年延長為5年。

 

     另為配合設備管理需要,將地球電台發射機的必要元件,包含升頻器與高功率放大器等,納入電台執照應記載事項。

 

     NCC表示,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預告「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及「衛星廣播電視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公告草案,並徵詢各方意見,再提請委員會議討論定案,以完備法制作業程序。

 

     此外,NCC委員會議昨天也通過許可亞洲衛星電視公司申請經營「寰宇新聞二台」頻道,NCC指出,該頻道節目屬性為新聞台,頻道定位為「亞洲政經觀點下的新聞台」,新聞來源包括美國之音、德國新聞、今日俄羅斯、歐洲新聞、半島新聞等國際新聞媒體等,並與新加坡、印尼、泰國、越南等亞洲媒體共同合作。

 

     該頻道各類型節目比例包括:與各地權威媒體合作中文化即時國際新聞50%、亞洲觀點談話性政經節目15%、科技新知資訊專題節目10%、國際金融環境資訊10%、自製政經領袖談話性專訪15%。

 

     寰宇新聞二台是在今年33日由亞洲衛星電視提出申請,經NCC審查營運計畫及申請資料後,於昨天通過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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