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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6/聯合報/B1版/宜花‧運動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市李先生7年前在中華電信台東營運處申請HINET撥接上網服務,升級為ADSL寬頻服務後,最近到花蓮營運處辦理合併帳單,赫然發現每個月多繳80元撥接費,中華電信從善如流,同意全額退費,客戶如有疑問都可向當地服務中心申請查明解決。
李先生說,往昔在一陣響鈴後,電腦才可上網使用,這是中華電信提供的撥接服務,後來他升級使用快速的ADSL寬頻服務,直到上個月辦理合併帳單時,才發現有兩筆不同的上網費,其中HINET上網費80元,應在他申請ADSL後就該停收,但台東營運處至今卻照收不誤。
中華電信花蓮營運處服務中心股長王紀儒接獲李先生投訴,經查詢確認李先生所使用的寬頻上網服務屬同一性質,卻收取兩次不同費用,確實不合理;一般而言,若升級為ADSL,通常承辦人員會主動幫客戶結合申辦,不必再繳交每月80元HINET撥接上網費。
王紀儒表示,李先生是在91年間申請ADSL,因此超收7年的上網費,將會全額退費,如果其餘電信客戶有疑問,可向該服務中心洽詢(03)834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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