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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2009.08.16╱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經營區擬擴大為全國25區或一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著手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劃將現行51區經營區放大,並鼓勵多家系統經營者(MSO)旗下同系統台整併,以及取消系統台廣告插播等,有線電視系統版圖恐大洗牌。

 

經營區要擴到多大,目前有兩個版本,主委彭芸以地方角度為思考,以行政區概念,擬擴大為25區,副主委陳正倉則是以經濟規模、經營成本為出發點,提出全國一區,兩個版本目前還沒有達成共識。

 

目前全國有線電視系統有51個經營區、64家業者,有五大MSOMulti-System Operator)及獨立系統台。五大MSO中,前三大為外資持有,包括中嘉、凱擘及台灣寬頻,本土有台固媒體、台基網。

 

經營區擴大,競爭將更激烈,台灣大哥大的台固媒體即相當關注此案,將會影響未來併購計畫。若NCC一旦重新公告經營區,對獨立系統台衝擊最大,其他MSO除了防守城池,還要進一步攻城掠地。

 

NCC大修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方向有三,包括經營區擴大,網路電視(IPTV)的管制、新媒體的必載,以及數位服務的規劃等。NCC希望年底前能把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

 

在擴大經營區方面,NCC也考慮不透過修法,直接引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3條,由中央主管機關重新辦理公告。

 

防止市場上下游壟斷,NCC將刪除超過同一行政區域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二分之一的條文,只保留「訂戶數合計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即全國480萬訂戶,MSO訂戶最多不能超過160萬戶,天花板門檻仍存在。

 

NCC官員說,未來數位化後,可以不用必載,新媒體則可由主管機關指定通訊傳播事業承擔必載義務。中華電信MOD平台有機會透過此修法,負有必載義務,不用向頻道收取上架費。

 

數位化服務,NCC委員有共識第一台數位機上盒將免費借用,數位化到一定比例,業者可終止類比傳輸訊號。另外,NCC擬取消廣告插播,系統業者評估,一年將捐失上億元的廣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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