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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8/聯合報╱吳世昌/傳播業(台北市)

 

台灣大併購有線電視第二大系統台凱擘,使收視戶數達到全台收視戶的三分之一以上,更使台灣大在網路、通訊、電視的數位匯流趨勢中取得先機;但這樣近似壟斷性的併購案,對於台灣傳播媒體生態、有線電視收視戶未來權益,以及對國家推動的數位化電視政策發展是利還是弊,值得主管機關深思。

 

綜觀近十年來台灣數位電視產業的發展與政策的推動,可說停滯不前,不但落後美、日、歐等先進國家,連中國大陸都有急起直追的趨勢,原因是收視戶長年在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綁架」下,逐漸產生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甘願以每月五百元左右的收視費,觀看一百多台「吃到飽」,但多數品質低劣的頻道,而系統業者在寡占、收入穩定的情形下,不願意花大錢在數位化建設的推動上,使數位機上盒的裝機率一直停滯不前。

 

如此惡性循環下,使得國外優質或小眾的頻道無法被代理進入國內市場,國內電視台數位化投資的腳步牛步化,這對國內數位電視產業發展、文創內容產業的推動,以及收視戶權益影響皆鉅,也使政府想要在二年達到全數位化的目標,無異緣木求魚。

 

網路電視(IPTV)新技術發展,原本是打破有線電視壟斷,促進業者競爭與改進服務品質的重要手段,但IPTV的主要業者,中華電信MOD受限於黨政軍條款等法令規章,無法自己發展頻道內容,市佔率一直無法提升到威脅有線電視的地位,這也使系統業者有恃無恐,繼續享有合法「壟斷」地位而不思進取。

 

因此,NCC在處理兩大多系統經營業者(MSO)合併案,應謹慎處理,除了法令規章外,更要從宏觀的數位電視產業或政策推動與保障收視戶權益思考。若法令上無法阻止有線電視業者合法壟斷,是否也應該考量以新技術的開放與扶持,打破有線電視業者獨占地位,使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管道,也使數位電視政策得以順利,且快速的推動。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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