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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9-27 林上祚/台北報導】

 

     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成為媒體發展緊箍咒!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檢視台灣大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凱擘,發現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近一五%股權,等於「間接」投資凱擘,由於新聞局時代黨政軍持股採取「無限上查」從寬認定原則,北市府持有富邦股權該如何解決,再度考驗NCC。

 

     台灣大哥大日前以五百六十八億元天價,買下凱擘十一家系統台,由於合併後台灣大在國內有線電視市場市占率,已逼近有線電視法「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上限,NCC因此啟動調查機制,請台灣大說明對凱擘的投資架構與黨政軍持股問題。

 

     據了解,「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九十二年底公告實施後,初期外界的焦點,全部擺在無線三台與中廣黨政軍持股,該如何退出的問題,台灣大隔年買下太平洋聯網,促成台北市政府間接投資五家系統台的事實,但新聞局與NCC並未察覺有異狀。不過,二年前在中華電信跨足有線電視經營MOD,「黨政軍」間接投資問題,開始獲得NCC重視,主動介入調查。

 

     NCC官員表示,台灣大除了既有五家系統台之外,現在一口氣併入十一家系統台,日後一定得向NCC提出董監事變更,台北市間接投資問題,已經無法迴避。

 

     NCC官員表示,去年愛爾達電視為了轉播北京奧運,申請五張頻道執照,當時其他業者以愛爾達大股東台達電(持股一二%),有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與勞退基金投資,NCC於是做出愛爾達三個月內解決黨政軍持股問題,台達電董事長鄭崇華,最後只好以個人名義,吃下愛爾達股股權,「如果以相同標準要求,富邦也得出脫台灣大持股」。

 

     對於NCC盯上黨政軍持股議題,台灣大副發言人阮淑祥表示,四大基金在股市進進出出,台灣大作為一個上市公司,沒辦法禁止四大基金投資台灣大股票,四大基金若被視為是黨政軍,台灣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在媒體投資上都會動輒得咎。

 

     阮淑祥強調,以過去主管機關,對外資認定標準,法人股東再往上追溯二層,只要不是外國人,法律上就認定為本國人,如果以這個標準,台灣大投資凱擘,中間一共隔了五層以上,台灣大相信,台灣大併購凱擘,不會衍生黨政軍持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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