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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9-10-28 記者林嘉琪、劉力仁/台北報導】

 

每個家戶常看的有線電視頻道不同,收一樣月費不合理?消基會指出,目前有線電視都採包裹式方案,為壓低成本,業者常以幾個主要頻道綁著「很難看」的頻道,卻一次向消費者收足費用,北市每戶每月收費「上限」是五百三十元,北市九家業者全數都收到上限。消基會質疑市場遭少數電視業者壟斷,價格應調降至少六%。

 

消基會調查九十八年全國各縣市基本頻道收費標準,發現各系統業者以審議金額上限作為收費標準,消費者根本沒選擇權。

 

消基會副秘書長黃鈺生舉例,台北市的八家系統業者,包括陽明山、新台北、金頻道、大安文山、長德、麗冠、萬象、聯維都收五百三十元,只有寶福有線電視公司,半年繳及年繳的部分比其他業者少十元,明顯無競爭機制。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認為,現行九成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同樣的價格進行販售,涉及聯合行為,主管機關應立即取消有線電視業者分區經營模式。而各縣市審議委員會未來核定售價,至少應調降六%,以台北市來說,應降到五百元以下才合理。因為台北市戶數密度高,經營成本較中南部低,但現行北部收費卻高於中南部,顯然不合理。

 

NCC將檢討擴大經營區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目前一區一家的有線電視經營方式,NCC也認為有檢討必要,將於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時,考量擴大經營區,業者可以合併擴大經營規模或考慮開放新業者進場,讓市場有競爭,費率也就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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