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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12-03林上祚/台北報導】

 

公平會針對台灣大與凱擘有線電視併購案,作出十項附款決議,有線電視業者認為,十項但書對台灣大並不嚴苛,對台灣大影響不大,台灣大副發言人阮淑祥,則對公平會體察電信與傳播匯流趨勢予以肯定,也強調會將頻道代理數降至21台以下。

 

業者表示,由於有線電視資費每年均由各縣市政府審議委員會審議,未來3年,台灣大將零售與批發價格,報公平會備查,這項要求對台灣大也不困難,台灣大雖然3年內,不能指派紅樹林董監事,但這3年數位匯流法令應該會逐步鬆綁,3年後有線電視的經營環境,將對台灣大更有利。

 

阮淑祥表示,公平會昨日做的行政處分,十分有前瞻性,台灣大對於公平會體察數位匯流趨勢,讓台灣大與凱擘結合案過關,感到十分欣慰,台灣大會配合公平會在有線電視開放平台的要求。

 

阮淑祥說,台灣大目前代理類比頻道,僅富邦Momo、緯來與星空傳媒6個頻道,凱擘代理頻道數則有東森等十幾個,二家加起來超過21台,在公平會裁示下,台灣大會解除部分頻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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