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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2009-12-02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有關台灣大哥大擬與盛庭、凱擘及其控制的12家有線電視系統結合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日以10項附加結構及行為管制的必要負擔方式,不禁止其結合,以消弭可能產生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備受矚目的台灣大哥大與凱擘合併案,由於在有線電視系統服務市場與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市場方面,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一旦結合後,將改寫有線電視生態與版圖,也將對消費者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

 

台灣大哥大與凱擘申請結合案是在922日向公平會提出申報,並於109日補正資料後,由公平會正式受理,但公平會在115日宣布將審查期延長30天,因此必須在127日以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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