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0-03-10/聯合報/A9版/綜合 記者蘇位榮】
森森百貨U—Life不滿東森得易購的停播動作,向台北地院聲請裁准以三千萬元反擔保,就可復播;但民事執行處的司法事務官卻不准執行,森森百貨昨天痛批司事官玩弄司法,不排除聲請國賠。
台北地院表示,執行處的司法事務官認為假處分案必須確定後才能執行,法院無法干預事務官的決定。
但森森百貨董事長廖尚文指出,U—Life和東森得易購發生頻道糾紛後,法院准許得易購提供擔保金,同一位事務官就發出停播U—Life節目的執行命令,卻要求森森百貨提出確定證明書,才能執行復播的假處分,令人不解。
今年一月,東森得易購購物頻道被森森百貨U—Life取代,得易購向法院聲請兩件假處分,法官裁准以一千五百萬元、三千萬元擔保金,停播U—Life節目。
森森百貨反制,也向法院聲請撤銷假處分,法官裁准森森百貨提供三千萬元反擔保金,可撤銷得易購的假處分;也就是說,U—Life就可以復播。
當森森百貨向法院提存三千萬元反擔保金時,民執處司法事務官郭品紘卻發函,要求森森百貨七天內提出撤銷假處分的確定證明書。由於得易購已向高院提抗告,森森百貨無法提出確定證明書。
廖尚文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司法事務官不知是受到矇蔽或別有用心,拒發執行命令,嚴重傷害司法威信,也使森森百貨七萬多股東的權益受損,本案至今,森森百貨仍須支付系統業者上架費及人事管銷等,損失近五億元,考慮聲請國賠。
【記者顏甫←/台北報導】對於U—Life的指控,東森得易購發言人張韶元表示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