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屆委員組成後的第一張成績單,就是「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法草案,加入對於「置入行銷」、「新聞查證」、「廣告分級」、「公民監督」等傳播內容的管理,令外界印象深刻。NCC表示:今年內將陸續推動廣電法、有線電視法及電信法的修正,希望對管制的內容做到「齊一化」的目標。(彭群弼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屆委員當中,只有謝建男一人是第一屆委員留任,其他都是新任,歷經半年多的努力,交出第一張成績單:衛星廣播電視的修法草案,立刻引起外界的注意,針對第一屆委員很少觸及的「傳播內容」部分,第二屆則是鎖定為主要施政方向,因此,衛廣法修法草案裡,新增有關置入性行銷的管理,對新聞查證的要求,新增廣告分級,避免兒童或青少年接觸到可能是「限制級」的廣告內容,以及引進公民團體監督,都是對於內容管理的構思。

如果「衛廣法」對於傳播內容有所約束,包括無線廣播電視業者,豈不是可以享受較佳的待遇?對此,NCC強調:齊一化的管理是未來的目標,因此今年內將先後啟動包括有線電視法,廣播電視法,電信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正,納入相同的管理要求,以電信法為例,未來對於節目內容供應者,同樣也必須比照其他傳播事業,建立內部的問責機制,以期建立通傳產業內容,朝向齊一化的管理方式。

不過,NCC也承認:最後的立法工作仍然必須視立法進度而定,必然會出現管理上的落差,希望透過立法部門的共同努力來解決。NCC強調:獨立,負責,公共利益與國民權益的保障以及平衡,是NCC第二屆委員的施政信念,也試圖透過管理,矯正被台灣特殊政經文化扭曲的傳播內容。至於直接透過法律規範新聞製播,甚至訂定罰則,NCC表示:歐洲大陸法系,例如德國,有類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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