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7/NOWnews/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針對台灣媒體正朝跨媒體方向整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7)日表示,已經注意到媒體言論市場集中化的現象,因為影響仍要評估,這次並未納入衛廣法修法內容,但是將來一定會明確加以規範跨媒體經營模式。
面對台灣正在興起一波跨媒體整合經營模式,主管電視媒體的NCC表示,已經注意到媒體言論市場集中化的現象,因為影響仍要評估,所以這次並未納入衛廣法修法內容,但是將來一定會明確加以規範跨媒體經營模式。
此外,NCC也公布「衛星廣播電法修正草案」說帖,再度針對「新聞查證」、「置入性行銷」、「廣告分級」、「回覆權行使」和「問責機制」規定引發外界疑慮提出說明。
對於廣告要如何分級?NCC表示,將分為普通級時段和從晚間11點到隔天上午6點的非普通級時段,業者可先考量要在那個時段播出,再構思廣告內容要怎麼呈現,並不會向外界所說「限制廣告創意的發揮」。
至於「問責機制」的建立,NCC也規劃出處理流程,NCC表示,未來各家電視新聞頻道,要成立倫理委員會,只要一經民眾檢舉,先從媒體本身進行查證,之後才由NCC的內容諮詢會議認定,再決定要不要處分。而這樣的做法,就是要塑造出一個自律的媒體環境。
而NCC也明確訂出「新聞查證」的標準,包括新聞報導中要有「消息來源」、「平衡報導」、「衡量消息來源的可靠性與公共利益的關連性」和「不得用推測方式」。NCC說,新聞自由並非「亂報」,這樣的標準只是幫新聞界導向一個「真實」而非「傳言」的報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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