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4/中廣新聞/記者彭群弼/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天舉行最後一場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的公聽會,會中意見兩極:業者抱怨政府管太多、有反商情節;有人認為內容管制太多,國外已經有失敗的先例,應該留給市場機制運作。學者及弱勢團體代表則是肯定NCC納入新聞自律,事實查證以及廣告分級的做法,對於保護青少年會有正面幫助。

 

針對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的最後一場公聽會,下午在NCC登場,與會的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與業者代表的看法差距頗大,包括多位學者都肯定NC納入廣告分級及新聞自律機制,但對於NCC要不要直接涉入內容管理,還是交給業者或透過業者自組公協會團體自律,學者與NCC的看法不同,台大教授張錦華建議,透過業者出資籌組的公協會團體,以「準」專業機構的方式,進行把關,比較恰當。

 

兒福聯盟及婦女新知基金會出席代表,則是肯定NCC透過衛廣法的修正,將保護閱聽人的概念導入,特別是沒有表達意見機會的青少年及兒童,需要政府的管理及幫助,過濾不適當的節目或新聞內容。並進一步要求應該鼓勵製播適合青少年及兒童收視的節目。

 

廣電業者看法不同,ESPN出席代表劉紀敏說:NCC成立之後,對業者不斷開罰,似乎感受到政府與專家學者對於企業存在著所謂的「反商情節」,她表示:經濟不景氣,廣告主大幅裁減廣告預算,分級制度實施,必然增加成本,在無法舉證廣告對青少年有害的狀況下,不理解為何要由業者承擔成本的增加。時代華納代表陳永光則是以印度為例,2004年曾經修法管理媒介內容,要求不得有差別對待,但事後證明失敗!不但增加許多糾紛調處的負擔,也造成業者之間逐漸產生高度的同質性,對內容產業的創意造成傷害,因此他建議,應該交給市場機制來處理,政府不需要透過法律介入。

 

三天的公聽會,新聞查證,廣告分級及置入性行銷等三大課題,各方看法不一,考驗NCC委員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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