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9-03-17 林上祚/台北報導】
「衛星廣播電視」草案餘波盪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詢問NCC主委彭芸是否被「架空」,並質疑NCC委員會通過的版本,包括第廿條「新聞事實查證」與第卅四條「回覆權」,立法後將執行困難;彭芸則承諾,第卅四條部份「可以再研議」。
衛廣法修正案,引發七位通傳會(NCC)委員心結,立法委員對於第二屆NCC委員已經有「派系」之分表達憂心。
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表示,第一屆NCC委員,立法委員覺得run的很好,第二屆委員經過衛廣法事件後,已經有主委被架空的說法,「這樣的團隊表現讓人很擔心」。
立委趙麗雲直言,「衛廣法草案未演先轟動」,發生這麼多事情,讓立委們都傻眼,擔心未來新聞局裁撤後,部分業務是否該移交給NCC,只會讓NCC內部吵更兇。
趙麗雲表示,行政機關推動立法,必須掌握三個原則,除了不能違反上層法意,也要顧慮到是否有效、可行,衛廣法第廿條關於「新聞事實查證原則」與第卅四條回覆權援引假處分設計,引發媒體反彈,關鍵就在於實務上不易執行。
趙麗雲說,NCC這次推動衛廣法針對內容產業明顯「過度管制」,有些法條立法的目的雖然是站在「國民利益」出發,但是國民利益為何?是否該由NCC決定,都有討論空間。
針對立委質詢,彭芸回覆,衛廣法部分修正條文,的確有執行不易的問題,第卅四條回覆權援引假處分設計,「可以回去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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