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2/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通傳會(NCC)22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雖然NCC對於釋換照擬增加拍賣與公開招標兩種方式之前已達成共識,但對於是否延長執照使用期限仍有歧見。NCC表示,該案牽涉層面很廣,但預計應可在9月前通過相關修正草案。
NCC上週三在委員會議中,針對未來無線廣播及電視執照的發放,達成加入拍賣及公開招標等制度,以增加公庫收入的共識。並計畫一併修訂廣電法第12條之1,對於既有業者未來在換照時一體適用,亦即除評審制度外,也會增訂拍賣或公開招標等手段。惟顧及新舊制度的交替問題,未來修法時針對既有業者換照部分,考慮訂定落日條款,以逐漸融合新制。
NCC昨天召開委員會議,再度針對廣電法修正草案進行研商,原本外界預期應可順利通過,不過因NCC委員對於未來執照發放如果改採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是否要增加執照使用期限,以及究竟要增加多少期限無法達成共識,最後決定再擇期討論。
由於部分NCC委員認為,未來執照發放若採取拍賣和招標方式,業者要投入經營廣電事業,勢必要付出更高的代價,在無法預期未來能否永續經營前提下,可能造成業者不敢投入該事業,或是投入後不願增加投資來擴充設備及培育人才,希望能透過延長執照增加其誘因。
不過NCC內部對該議題的看法仍有相當大的歧見,不僅對於延長多久無共識,甚至對於是否有延長也有意見,NCC透露,因該案牽涉甚廣,短期內恐怕不容易取得共識,但預估在立法院9月新會期開議前,應該會有結果出來。
全文轉引自: http://www.chinatime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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