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9-08-07譚淑珍/台北報導】
通傳會(NCC)在新修正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評鑑作業要點」中,規畫導入公民團體審查機制,其中攸關廣告與電視節目開鍘與否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至少三分之一,頻道業者若成立外部學者專家組成倫理委員會,未來換照將可「加5分」。
依據NCC所修正的草案要點,NCC打算參考英國的OFCOM設置內容諮詢委員會引進公民團體意見的模式,也規畫導入公民團體審查機制,針對具社會影響力且民間團體長期關注的頻道,邀集學者、專家或公民團體參與評鑑審查,而且,「評鑑結果並將作為未來頻道換照之參據,屆時,媒體倘未能善盡天職,即應面臨退場壓力」。
同時,執照期間9年的系統台評鑑次數,也將從原先的2年1審改成3年1審,評鑑項目包括頻道、財務、客服等項目,系統業者對收視戶權益保障、履約保證與數位化發展進度,也都將納入評分重點,財務部分,會考慮系統台與母公司之間背書保證等關係人交易,與公司治理、所有權過度集中等風險一併納入考慮。
在衛星頻道的評鑑作業方面,依據新修正的草案內容,也將採取「量化」計分,並且邀集公民團體代表參加,頻道業者若辦理兩性平權相關訓練或宣導,或是設立內部倫理委員會自製節目獲獎或是事業營運獲得國際品質認證,均可獲得加分,其中,倫理委員會加分高達5分。
至於攸關廣電節目與廣告開鍘生殺大權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也確定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至少須三分之一席次。
NCC目前鎖定的公民團體,是指長期關心媒體發展的公民團體與兒少、婦女、消費者保護團體,公民團體與學者專家組成,每2年會重新檢視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