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2/聯合報/A15/民意論壇嚴智徑/新聞工作者】

 

八八水災為台灣南部帶來重大災情,在政府部門尚無法掌握災情的第一時刻,透過各電視台號召「全民記者」用手機拍攝的畫面,成為救災的重大消息來源,這類由全民參與製作的新聞,顯示過去網路時代描繪的個人新聞台遠景將成為可能。

 

這次水災期間幾乎是人手一機的運用行動電話及網路傳輸現場畫面,媒體的生態顯然在全民記者的參與下,將有突破性的進展。強勢的電視媒體,不再是人力有限的少數電視台人員可以壟斷,只要有適當的裝備,人人都可以做電視新聞的傳佈者。

 

然而,當全民新聞隨科技發展將成為顯學之際,NCC卻有意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評鑑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中導入「公民團體」審查機制,企圖藉定義不明的公民團體箝制新聞自由,真令人不禁有今夕何夕之慨。

 

當然,即使「全民記者」時代來臨,新聞專業義理,仍將是新聞與謠言的清楚分界。透過專業新聞人員就新聞的重要性、對比性、鄰近性、衝突性、時間性、人情趣味性所專業編輯出的新聞,及公正、客觀、平衡的報導,才能成就新聞媒體的可信度,這也才能讓新聞工作者擁有新聞採訪自由趨近的特權。

 

當部分NCC委員忙於找公民團體,為自己裁判電視台評鑑制度背書之餘,如何運用新「超媒體」載具即將誕生,新聞工作可望更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甚或財團之外的新契機,多訓練更多優質且擁有新聞專業的工作者投入新聞領域,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應是比忙著找一些公民團體來墊背,要來得實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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